不夜雨
*骨科
金东赫是被砸醒的。暮春的雨夜还是很冷,但他还是挣出了被子,气呼呼伸手推倒在身上的那人:“请滚开啊!”——加了“请”字,用了敬语,这辈子的耐心算是全用他哥身上了。
“又没有穿衣服吗东赫,”金知元说话轻轻的,呼出的气息仿佛在顺着他耳廓游走,“真像一只紫菜包饭啊。”
彼时金东赫已将繁琐程序进行了十八年:每晚睡前洗澡,滚进干净清香的床单,埋入软软的被子,偶尔不穿睡衣。他睡相很好,一点不像他哥,睡着了会蹬被子,睡衣也皱得乱七八糟,还说梦话。
金东赫不想睁眼,嘟嘟囔囔倒在一边:“哥你又喝酒了,小心爸妈发现说你。”
“你不说我不说,他们怎么知道。”
“才不会!明天我就说,说哥又在外面玩到半夜,还喝了酒。”
“你试试看。”
终于还是随他哥出门了。俩人踮着脚猫过客厅的木地板,在玄关处争着换鞋。饶是金知元大他三岁,虚晃一下就把小孩推到身后,后者被撞到墙上呲牙咧嘴地生气。你要不是我哥,我早就揍你了。
只要不是夹着台风的瓢泼大雨,金知元都不觉得大,自然也不必打伞。金东赫头一次听这逻辑的时候认为有道理,穿着白衬衫在雨里和这人疯跑,浑身湿透,发了三天高烧。
但那次也不是没有收获。金知元在雨里看着他,头一歪:“你笑起来好像一只狐狸啊。”
他不是第一次被人这样形容。但金知元一说,他觉得头上立刻冒出两只毛茸茸的红色耳朵,还在雨里快乐地抖了抖。
金东赫久违地跌进雨里去。春天果然温柔得狠,风和雨都不舍得用力。他俩并行在街灯下,昏黄的灯影被雨束住,金知元跃上高一些的水泥台子,裤兜上挂着的玩偶前后摇摆,晃在金东赫眼前。
上一次和他哥单独出来是多久之前。金东赫默默地算。
是金知元上大学的那天吗?好像也下了雨。金东赫陪金知元去买了汽水,在一旁看着他哥运球,投篮,漂亮的三分球在雨里划出弧度。金东赫坐在看台上,努力辨认哥哥被雨包裹的身体,眼神止不住地在哥哥身上盘旋。
金知元很白,比一般的女孩子都白。从十五岁到十八岁,金东赫远离金知元生活的青春期里,他看了许多部影片。金东赫觉得乏味,常常想是不是因为她们不好看。
但哥哥好看。金知元的下颌线是刀削斧砍一般的帅气。雨顺着它滑下去,然后是喉结,然后是胸口。金东赫看着男孩出神。有很奇怪的感觉攀沿了他的脊背。那些有些亵渎的画面突然和面前的人影重叠,金东赫摇摇头,想控制大脑不去想。
“东赫,给我喝的。”
“好!”
金东赫猛地站起来。汽水噗啦啦流淌在哥哥柔软清晰的骨节,最后在雨水里消散。金知元在他面前脱掉了T恤,露出来健康的腹肌,胸肌。
“我走了以后东赫会想我吗?”
“会。”金东赫不假思索。他觉得这个问题很傻。金东赫很喜欢金知元,他永远都会想念他的哥哥,在眼前也会想念的那种想念。
金知元在雨里牢牢搂住小孩,下巴抵在他头发上:“要好好照顾家里,也好好照顾自己。”
金东赫“嗯”了一声。金家的两个儿子各自不同。一个要插着翅膀飞走,一个要安安稳稳地走在大地上。金东赫黏在金知元的尾巴后面,他哥快乐,他就快乐。他喜欢哥哥自由自在的样子。雨很凉,哥哥的怀抱很温暖。
金东赫想起来刚看完的那本《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》,第一个故事的结尾,麦克劳德意犹未尽地写,男孩去茫茫的雨里寻他跑掉的哥哥。金东赫想,他会跑到海峡边上也不一定。
后来在台灯下背单词的时候,手指指向cape,海峡,金东赫拼着单词,风雨无边落在他心上。
现在看来,麦克劳德灌满蓝色烟雾的钢笔涂涂抹抹,不过是一个漫长的隐喻。少年的成长往往潦草,小看了时间又后知后觉。等到金东赫发现自己真正喜欢了哥哥的时候,他决定把秘密的种子埋进心海。
托雨水的福,种子已经长成了一棵树。
金东赫想,无论如何也得告诉哥哥了。
“十八岁生日快乐。”盒子被金知元快速甩到他怀里。金东赫抬头看他,装作若无其事,目不斜视地走。
金东赫开心了。他觉得那只隐形的狐狸尾巴都要藏不住了,它跳出来摇晃着。再等一等,狐狸可是最聪明的动物。
金东赫打开盒子,是一封手写信。“哥不是从来不在乎这些的吗。”
摊平那张信的时候,金东赫用余光瞥金知元,把那人的紧张收进眼底。读完最后一行字的时候,金东赫睁大了眼睛,一脚踩进了云朵里。
“我没开玩笑,”金知元的嗓音低低的,“你别直接拒绝我,明早再说。”
金东赫没让他等到明早。他拉住金知元的领子,轻轻印上一个吻,睫毛在雨滴里快乐地颤动着,“我也是。我很喜欢哥。”
金知元向Pooh请了一晚上的假。
他们终于还是翻滚在情欲的浪潮里,做某种意义上的冲浪。金知元深深地吻着金东赫的唇,在一声又一声的喘息里把他吃干抹净。他们的头发都没有干,湿漉漉的,夜色里晶晶亮。
窗外雨没有停。
远处河川上,春草疯长。